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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與小寶出去
他有按照我的交代帶拍立得
距離上次買的日期到現在都還沒使用過
實在是很對不起大鯨魚阿!

在逛NET的時候
無意間發現了1頂草帽
白目的我馬上拿起來戴
小寶迅速的翻出大鯨魚
啪啪!

照片拍完之後馬上被店員警告
說帽子是物品不是拍攝物
不可以在店裡照相
〈當時真的好尷尬喔...大鯨魚的閃光超亮的〉

之後到來點子吃飯
為了幫小寶拍一張拍立得還扭扭捏捏的
說什麼店員一直注意我們
〈其實我也一直這麼覺得〉
都不給拍
到最後是我快發火了之後...
ㄏㄏ...
柪到一張還滿帥的^^

之後還有我們各自的2張



右上角是我
閃光太亮了
看不太清楚
而右下角的是有點“福態”的小寶
〈哇哈哈.......〉

以後還會有更多的拍立得照片
我會全PO上來與大家分享的^^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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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ise07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